60多萬房款"躺"中介賬戶20天 鴻基道歉并補償
通過中介出售一套房子,買方已拿到鑰匙開始裝修,但賣方卻遲遲未收到售房款。“60多萬售房款在鴻基房產中介公司賬戶近20天,而不是由第三方(房管部門)來進行資金監(jiān)管。”5日,南昌市民楊先生向本報反映了自己的遭遇。
房款一直在中介賬戶
7月18日,楊先生通過鴻基公司將一套位于青云譜區(qū)的房子以62.5萬元出售給買方。由于買方急于裝修房屋,鴻基公司營業(yè)點員工便催促楊先生盡快交房。楊先生于8月1日提前將房屋鑰匙交給了買方。
2日,鴻基公司營業(yè)點熊經(jīng)理電話通知楊先生,次日上午和買方一起去辦理不動產登記。“按照合約,進行不動產登記后我就可以獲得售房款。但是,到了2日,熊經(jīng)理又告訴我,買方到8日才有空去辦理。”楊先生說,不動產證沒能辦理,鴻基公司也以此為由未將房款轉給他。
經(jīng)楊先生了解,買方早在7月18日就支付了購房全款,但這筆房款一直在鴻基公司賬戶上。“買方打款近20天,60多萬產生的利息是否歸我所有?利息該如何計算?”
鴻基道歉并補償
5日,記者陪同楊先生來到鴻基公司交易中心。該中心總監(jiān)鄒菲解釋稱,以往只需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即可完成交易,但從今年開始,只有在辦完不動產手續(xù)受理后,中介公司才能將錢轉給楊先生。
“根據(jù)規(guī)定,不動產登記必須在雙方都到場的情況下辦理,中介無權單獨處理。買方未按約定時間去辦理不動產證,故產生了幾個工作日的延誤。”鄒菲表示,根據(jù)中介公司的了解,買方直至8日才有空,并非刻意拖延不辦理產權證。
至于楊先生的房款為什么在鴻基公司賬戶,鄒菲說,營業(yè)點工作人員告訴她,是因為楊先生的身份證已到期,因此未能辦成交由第三方來進行資金監(jiān)管,房款只能由鴻基公司暫時保管。對此,楊先生說:“7月20日當天下午,我就去辦理了臨時身份證,但中介之后也沒有問我是否已辦理好臨時身份證,然后就直接把房款轉到中介公司賬號了。”
7日,楊先生告訴記者,鴻基公司已向其道歉,承認是工作不細致造成。售房款該公司將按天計息以彌補其損失,同時中介公司會盡快促使雙方完成房屋交易手續(xù)。(記者李征、實習生樓昕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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